“今天你刘畊宏了吗”?和我们一样在上海居家隔离的刘畊宏,每天准时在网上直播带跳健身燃脂操,一大群被称为“刘畊宏女孩”的跟随者跟着他一起跳操锻炼。
近日,年近50岁的刘畊宏火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刘畊宏的粉丝涨了一千多万,每天上百万人跟着他一起跳操。“腰间的肥肉咔咔掉,马甲线、人鱼线我想要”已经成为了千万人的健身口号。
刘畊宏将周杰伦的《本草纲目》改编成了一套魔性的全民健身操。
01
但是刘畊宏并非该曲目的作词作曲者,能否在他的直播间作为背景音乐进行播放呢?是否构成侵权呢?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十条及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直播间播放的背景音乐属于作品类型-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同时,《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法定许可制度,来限制著作权人的部分权利。在直播间播放音乐的行为并不属于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法定许可等免责事由,如果主播事先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即音乐作品词曲作者,就对相关音乐进行演唱或者播放,就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主播将直播回放视频存放于平台上,使得公众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回放视频,还有可能侵犯著作权人以及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02
那么,在未经授权在直播间播放音乐,除了主播之外,平台是否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呢?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音著协诉斗鱼公司的案件中某热门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许可使用背景音乐进行直播并制作成视频,法院最终认定斗鱼平台构成侵权。斗鱼直播平台网络主播冯某某在线直播过程中,播放歌曲《恋人心》,时长约1分10秒(歌曲全部时长为3分28秒)。歌曲播放过程中,主播不时与观看直播的用户进行解说互动,感谢用户赠送礼物打赏。直播结束后,视频被保存在斗鱼平台,观众可随时登录该平台随时随地进行播放观看和分享,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斗鱼公司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元。该案一审判决现已生效。法院经审理认为,斗鱼公司运营的斗鱼直播平台上载播的涉案直播回看视频中,存在着未经权利人许可播放其音乐作品的内容,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尽管播放音乐作品是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作出的行为,但基于主播与斗鱼公司之间约定了网络主播全部直播成果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关利益均归斗鱼公司所有,斗鱼公司则应当承担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匹配的义务,其应当对涉诉侵权行为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从司法案例来看,不仅仅是主播个人,直播平台也可能会对网络直播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平台不能用“避风港规则”来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多数的平台会与主播签订协议,主播在直播中通常会开通打赏功能,平台通常也会与主播分享这部分打赏收入,因此直播平台监管不当也可能构成侵权。
03
当然了,以刘畊宏和周杰伦的关系,拿到歌曲的授权肯定没问题啦,其他主播们也不用过分担心。虽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目前音乐版权方、著作权人与大部分直播平台都在改进尝试建立自己的音乐库,为平台主播以及短视频制作者们提供了安全合法的使用音乐渠道,建议去正版商用音乐授权网站购买音乐作品的授权。
作者介绍
王芸菁律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大学期间曾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曾在上市金融公司担任法务,现任职于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王芸菁工作耐心负责,具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业务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