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也谈中药毒性

摘要:通过对传统中医药中药毒性的认识以及现代医学对中药毒性认识的梳理,回顾了国际上对中药毒性的不正常反应,讨论了中药毒性合适的认识评价方法,认为,不可讳言中药的毒性问题,但也不能迷失于现代医学对中药毒性的判定,应该探索并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学特点的药物毒性研究认证体系,以促进中医药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药;毒性

中药的“毒性”问题,其实是个很大的话题。以我的学识修养,其实很难说清楚、说透彻。但因为这些年国家对中医药的重视程度加强,尤其随着电视剧《老中医》的热播,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有些别有用心地带节奏之下,社会上对中药“毒性”的议论又突然热络,所以我们觉得有必要也谈一谈这方面的认识。毕竟,笔者中医药大学毕业从事中医药行业已20多年,而且作者之一还是祖传7代[1]的中医药世家子弟。

一、祖国医学对中药毒性的传统认识

中、西医学因为理论体系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研究方法不同[2][3]会导致对药物尤其中药的“毒性”认识大相径庭。

从中医的发展史上,甚至把一切药物都看为“毒药”,《周礼·天官·冢宰》“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素问·汤液醪醴》“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素问·异法方宜论》“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素问·胀气法时论》“毒药攻毒”的论述,都是这种认识。直至明代仍有医家谓毒即药,如明代《类经·卷十二》云:毒药者,总括药而言,凡能除病者,皆称之为毒药。

简而论之,目前中医业界公认,中药的“毒性”认识可分广义、狭义两种。狭义之毒,指药物本身确有毒性,应用一般剂量或较低剂量,也会对人体或者机能能产生一定损害作用,甚至中毒、死亡,如砒霜之类。广义之毒则是指中药的寒热温凉偏性、补泻清润作用。如黄连大寒、附子大热,这个大寒、大热就是药物的“毒性”。所以张景岳明确指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神农本草经》说“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应该就是这种认识。我们常说的“是药三分毒”也基本上是从这个道理讲的。

客观上讲,历代药物经典,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受制于历史条件,相对是比较粗糙的。传统对于中药毒性的认识和分级均来源于临床,基本上是以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服用药物后的身体反应来作为药物毒性的认识依据,除中药的本身的毒性反应外,往往还包括了中药的偏性等。这种研究方法明显具有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缺乏准确的、量化的、统一的标准[4]。如《神农本草经》将中药分为有毒与无毒两类;《吴普本草》也以大毒、有毒把药物做二分,陶弘景《本草经集注》把中药做大毒、有毒、小毒三分,陈藏器《本草拾遗》则把中药做大毒、有毒、小毒和微毒四分。《中国药典》[5]医院校教材《中药学》[6]对中药毒性和分级标准也一致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标准。所以后世以及当代医家一般都认为:“大毒”中药,是使用剂量比较小即会引发中毒症状,中毒反应发生较快且比较严重,更容易造成死亡。“有毒”中药,则是使用较大剂量才会引发中毒症状,中毒反应发生可能比较缓慢,但后果仍然严重,也会造成死亡。而“小毒”中药,是在标准治疗剂量下不易或不会中毒,超大量使用才会发生中毒反应,而且症状比较轻微,不会造成死亡[7]。但这种“小剂量”、“较大剂量”和“超大剂量”并没有什么量化标准,从而缺乏实际上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二、现代医学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西医学对于药物“毒性”的研究和认识与中医药几乎全部来源于临床实践不一样。西医毒性试验的一般方法,是先搞一组动物,如小白鼠,给同样的药物和用量,使用相当一段时间后,观察某些理化指标或者解剖观察某些指标,来确定毒性的有无及大小,然后再运用于临床观察。应该说,这种方法是西医药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色体现之一,和工业化的要求一脉相承,也就是目前“科学”的研究方法[2][3]。

正是西医和中医对药物“毒性”的认识方法有很大区别。研究方法不同,结果、结论肯定不同。但这种研究方法也未必就是绝对正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可行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从中医思维看来,在追求标准化、规范化的同时,实质上会忽略用药的个体差异以及中医最注重的“辨证论治、对证下药”[2][3]。当然,西医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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