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名为“女子喝中药一周发现成分是蟑螂”的视频登上热搜。
据视频号
白鹿视频报道,四川某中医给患有严重胃病的赵女士开了一副中药,而赵女士服药一周后发现该药的唯一成分是蟑螂。赵女士表示,虽然觉得膈应,但还会继续喝药。本以为该事件会让饱受食品安全问题之苦的民众们感到不适甚至恐慌,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评论区的主流看法是:
不就是蟑螂吗?何必大惊小怪?
甚至有博主认为,发布这样的内容,是媒体没文化、黑中医、带节奏。
以上种种,让身为科普博主的我感到极大的悲哀——在21世纪的今天,新文化运动已过去整整一百年之后,我国民众的主流思潮,依然被崇古情怀所驱使。
同样是蟑螂,如果是在普通食品中被发现,不但商家会被处罚,民众也会嗤之以鼻。
然而只要有了古人光环的加持,不仅蟑螂,甚至蝎子、蜈蚣、水蛭等,都会瞬间化身为文化瑰宝。
在中医典籍中,蟑螂确实是一味药材,据《本草纲目》“虫部”记载:蜚蠊(即蟑螂),性咸、寒、有毒,能够主治瘀血、症坚、寒热、下气、利血脉。
此外,在《神农本草经》中也有关于蟑螂入药的记载:蜚廉,味咸。主治血瘀症坚寒热,破积聚,喉咽闭,内寒无子。
在今天看来,上述这些关于蟑螂的所谓“药效”,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然而在崇尚“以形补形”的古人看来,生命力顽强的蟑螂,不但可以入药,甚至具有滋补效果。
对于蟑螂的危害,缺乏现代生物学知识的古人也认识不足,在《本草纲目》仅记载“有毒”。
今天,我们通过网络稍加查询便可以了解到,蟑螂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病原体传播机器”:
“蟑螂不但携带可导致人体感染的霍乱、肺炎、白喉、鼻疽、炭疽以及结核等疾病的细菌,还携带着蛔虫、十二指肠钩口线虫、牛肉绦虫、绕虫、鞭虫等多种的蠕虫卵,此外还可携带多种原虫,其中有4种对人或动物有致病性,如痢疾阿米马、肠贾第虫等。实验研究已确证,蟑螂能携带、保持并排出病毒,包括柯萨奇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我们当然不该责难古人,毕竟科学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作为今人,我们不该把古代的典籍和文化都不假思索地接受。
我们知道,从古流传至今的典籍和文化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
对于精华,我们要努力去发扬、传承。例如诗词、书法、国画。
对于糟粕,我们则应大胆抛弃,将之仅留存在历史博物馆中。例如三纲五常、风水、缠足。
要接受上述这些早已被公认的文化糟粕相对容易,但要让一些人承认心中根深蒂固的传统经典是糟粕,则要困难得多。
以《本草纲目》为例,虽然其中存在着很多显而易见的糟粕,但仍被很多人认为是传统瑰宝。
例如以猪屎治疗妇科病:“妇人血崩。老母猪屎烧灰,酒服三钱。”
同样用猪屎治疗小儿夜啼:“小儿夜啼。猪屎烧灰,淋汁浴儿,并以少许服之。”
用立春雨水治疗男女不育:“立春日雨水,夫妻各饮一杯,还房,当获时有子,神效。”
用人粪,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人中黄”治疗呕血吐痰:“呕血吐痰,心烦骨蒸。用人中黄为末。每取三钱,加茜根汁、竹沥、姜汁和匀服下。”
此外,《本草纲目》中收录的用于入药的秽物还包括:
牛蹄中的水、三家洗碗水、磨刀水、猪槽中水、溺坑水、鞋底下土、床脚下土、烧尸场上土、冢上土、蚯蚓泥、犬尿泥、粪坑底泥、檐溜下泥、梁上尘、门臼尘、寡妇床头尘土等等。
相比之下,以蟑螂入药,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有人说,中医典籍中固然存在糟粕,难道更多的不应该是精华吗?
可问题是,蟑螂入药尚且被很多人认为理所应当,对于这些人来说,真能分辨出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吗?
有人会问,那你说说看,应该怎样区分中医药典籍中的糟粕与精华呢?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科学界很多有识之士早已达成共识:
对于中药典籍中记录的药方,我们应借助现代科学的手段,对药方的有效性和毒副作用进行分析、检验。
有人说,视频中提到的以蟑螂为原材料的药物,叫做康复新液,不正是和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一样,经过现代科学检验后研制的药物吗?
这种说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其灵感虽然来自古代典籍,但无论是药物的化学结构,还是药理作用,都是不折不扣的现代化学药物——
首先,青蒿素是一种单分子有机化合物,其分子式为C15H22O5。
其次,药理作用分两步:第一步是活化,青蒿素被疟原虫体内的铁催化,其结构中的过氧桥裂解,产生自由基;第二步是烷基化,第一步所产生的自由基与疟原虫蛋白发生络合,形成共价键,使疟原虫蛋白失去功能死亡。
仅从这两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屠呦呦团队对于青蒿素的研究之深,而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
而康复新液,从药物说明书来看,完全无法与青蒿素相比。
其药物成分描述为“美洲大蠊提取物”,并没有青蒿素那样明确的分子式。
其药理作用为“通利血脉,养阴生肌”,依然是直接取自中药典籍的描述,而不是如青蒿素般经过透彻的科学研究。
既然缺乏科学系统的研究,康复新在“不良反应”、“禁忌”等方面,自然无法提供现代医学药物那样明确的内容,只能是“尚不明确”。
这样的药物,显然不是我所说的“经过现代科学检验后研制的药物”。
很多人不知道,康复新液于上世纪80年代被研制成功,由于历史原因,在年之前国内药监局对于药物的监管并没有那么严格,因为不要求所有药物的临床数据接受临床核查,导致很多制药公司的临床数据都存在造假现象,这些问题,直到年之后才有所改善。
“年11月11日晚,食药总局终于使出了杀手锏,第一次曝光了涉嫌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的八家企业名单,并表示对其涉及的11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经济参考报:食药监总局:八药企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作假)
实际上,当时的问题不仅有药物数据造假,在年之前,药监局对于中成药的审批、监管是非常宽松的,以至于很多所谓的中成药,并不需要经过现代科学的检验就可以被批准上市。
药物成分不清楚,没关系。
药物机制不明确,没关系。
不良反应不知道,还是没关系。
那些来自《本草纲目》、《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等传统典籍记载的方子,只需经过简单炮制就有机会获批上市(如著名的连花清瘟,仅用15天就完成了研发工作)。
作为对比,一款现代医学药物,要经过动物实验、药理学研究和毒理学研究、一到四期临床试验等十几个步骤的研发和审批流程。
整套流程走完,通常需要耗费10亿以上的美金,和十年以上的时间。
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些繁复的病理学、毒理学研究,如果不招募成百上千的实验对象反复实验,如果不依靠经年累月的长时间观察和数据分析,药物的疗效就难以得到保证,药物的长期副作用就难以被透彻地了解。
作为用来治病救人的药物,如果不经过科学的研究和严谨的审核,而仅仅是基于对传统文化的盲从就批准上市,无异于谋财害命。
对于个人来说,我们也许无法改变这样的社会现状,但如果能够本着科学的质疑精神,对那些传统典籍中的内容多一分质疑,少一分盲从,起码也是对自己和家人所尽到的一份责任吧。
后记
我知道在这篇文章发出之后,有人会出于朴素的民族感情对我进行谩骂,还有人会因为利益问题向我发出威胁,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只希望,这篇文章在消失之前,能为那些尊重逻辑、愿意接受事实的朋友提供哪怕一点点帮助,我也会感到莫大的欣慰。
借用前北大校长傅斯年在年所写的一句话:
“这本是同治、光绪间便应解决的问题,到现在还成问题,中国人太不长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