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的女酋长,活了101岁

两千多年前,黄土高原森林密布。周平王东迁时,有一只白鹿忽然从林中窜出,来到周天子面前。这是难得一见的异象,周平王经过的这片塬地,从此被称为“白鹿原”。

在古人看来,白鹿是吉祥的征兆。《瑞立图》曰:“王者承先圣法度,无所遗失,则白鹿来。”

但那时的周朝,刚刚经历一场使天下分崩离析的巨变。于是,后世在记述此事时,将这次白鹿现身视为“秦运”的象征。周王室已然日落西山,白鹿在关中出现,说明多年后秦人将在此崛起。这有点儿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有学者认为,自古以来,中国鹿文化经历了从自然物到人格化,再到神化,直到进入产业化、科学化的演进过程。

鹿,在中国历史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古人的生活中少不了鹿的陪伴。

鹿一身是宝

汉语中的“鹿”,一般为鹿科动物的通称。

鹿出现在远古先民的视野中,最初是作为被捕猎的对象。从渔猎时代到农耕时代初期,先民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学会了食用鹿肉、使用鹿骨。考古学家在一些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发现有鹿角、鹿骨制作的骨角器。

古人将这段缺乏文字记载的远古记忆称为“茹毛饮血”的时代,此即《礼记·礼运》中所说的:“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后来,先民懂得用火来烹饪肉食,鹿脯(肉干)、鹿醢(肉酱)、鹿舌、鹿筋、鹿尾等美食相继被搬上餐桌。

在农耕时代,鹿有时也是农民耕作的好伙伴。

西晋张华的《博物志》记载,有些地方“多麋兽,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

这是说,古时候,麋鹿常常成群出动,挖草根为食,在其繁衍生息之地,土地因为被鹿蹄踏过而变得松软,适合耕种。农民在这些烂泥土上播种,往往事半功倍,收获颇丰。

鹿虽不属于六畜之内,但也是古代重要的肉食来源,可满足古人的口腹之欲,且一身都是宝。

春秋时期,有个孝子叫郯子。孔子访问郯国时,仰慕郯子的仁孝,曾拜他为师。韩愈《师说》中提及的“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便是出自于此。

郯子为人熟知的还有一个“鹿乳奉亲”的典故。

据说,郯子“性至孝”,其父母年老,双目失明,想要喝鹿乳却无处寻找。当地没有驯养鹿的牧场,而山中的野鹿生性机警,只要一有人靠近就会迅速逃跑,消失在林间。郯子思来想去,只好找来一张鹿皮,披上后扮成鹿的模样,模仿鹿的动作,混到深林的鹿群中挤鹿奶。

郯子正在专心地挤鹿乳时,正巧有几名猎人从远处经过,他们将郯子看成鹿,张弓搭箭,准备将其猎杀。幸好郯子及时发现了猎人们,他赶紧起身,拱手作揖,说明情况。猎人们也被郯子的孝顺打动。这个故事后来被列入“二十四孝”之一。

郯子鹿乳奉亲。图源:网络

鹿,成就了贤者的孝心,也是上至宫廷、下至民间的佳肴。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史料所载,汉代的鹿肉美食就有鹿肉鲍鱼笋白羹、小菽鹿胁白羹(羹为肉汤)、鹿炙(烤鹿肉)、鹿脍(切成薄片的鹿肉)等。

《西京杂记》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汉高祖刘邦最喜欢吃鹿肚,曾将其作为下酒菜。

当年,刘邦还叫刘季的时候,担任泗水亭长,有一次负责送本地的刑徒到骊山服苦役。刑徒们不满秦朝暴政,走到半路上,人已经逃走了一多半,到骊山估计就要跑光了。刘邦自知难以交差,就对剩下的刑徒说,你们各自逃命去吧,我也要远走高飞了。

刑徒们见刘邦如此仗义,搜罗来酒两壶,鹿肚、牛肝各一个,众人饮酒食肉,大快朵颐后各自离去。有十几个壮士不愿独自逃走,誓死追随刘邦,跟着他逃到芒砀山落草为寇。不久后,很多年轻人慕名而来,聚集了数百人之众,构成刘邦起兵前的创业团队。

刘邦称帝后,每天的膳食中都有烤鹿肚、烤牛肝这两样,并且一定要备上两壶老酒,这也算是老刘的“忆苦饭”了。

汉高祖对鹿的喜爱,影响了其后世子孙。

汉武帝在位时,广开上林苑,驯养百兽,其中就有大量的鹿。汉朝为上林苑配置了“分诸苑养狗马禽兽”的官奴婢,每逢对泰一、五帝诸神祭祀时,他们要选出品相出众的鹿作为祭品。

上林苑中的鹿作为皇家私产,只供朝廷使用,不允许私自盗猎,其带来的收益也收归国有。

于是,汉武帝采纳大臣张汤的建议,利用苑中的鹿想出了一个削弱宗室诸侯的计策,即“白鹿皮币”。

所谓“白鹿皮币”,主要材料就是一张方尺宽的鹿皮,饰以紫色花纹,朝廷规定其价值40万钱。由于其鹿皮只能出自上林苑的鹿,“白鹿皮币”实际上是只有汉武帝才有权力发行的超级货币。

“白鹿皮币”推出后,汉武帝下诏,命令以后诸侯朝觐皇帝或祭祀祖先时,要花费巨资买白鹿皮币作为进贡玉璧的垫子。这将鹿皮的货币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本质上却是对王侯的经济掠夺,借此将地方的大量现实货币无条件地收归国库。

《汉官旧仪》记载,到汉元帝时,上林苑中养鹿带来的收入“得七十亿万,以给军击西域”。

汉高祖钟情于鹿肚,汉武帝善于用鹿皮,而至迟到汉代,鹿产品已被广泛用于中医药。

从成书于汉代的《神农本草经》,到明代的《本草纲目》,历代本草典籍都提及了鹿的药用价值。鹿茸、鹿角胶、鹿血、鹿髓、鹿筋、麝香等,各有其疗效,如鹿茸“补阳益血之功多”,麝香(一些鹿科动物雄体腺囊中的干燥分泌物)主治中风不醒、偏正头痛等。

由于鹿的药用价值高,在中国本草著作中,鹿也被称为“斑龙”。

《述异记》称,鹿“千岁为苍,又五百岁为白,又五百岁为玄”,号称“仙兽”,这是古人的神异之说,但也说明,鹿在古代不仅带来丰厚的经济价值,还拥有丰富的文化价值。

呦呦鹿鸣

举个有趣的例子,“丽”的繁体字写作“麗”。

这个字是从甲骨文发展而来。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认为,甲骨文中的“麗”是“以鹿之特饰双角为丽之异构”,意思是,先民看到长长的鹿角交叉盘在鹿的头顶上,格外好看,于是就以鹿为原型,发明了一个形容美丽的文字。

鹿的温驯美好,使其成为爱情的象征。古代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中往往有一种叫“俪皮”的礼物,其实就是两张鹿皮,比喻成双成对,夫妻和美。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这首创作于先秦时期的《诗经·召南·野有死麕》描写了一个青年猎手在林中求爱,用洁白的白茅包裹猎得的小鹿,送给他那位美如玉的心上人。

鹿象征爱情与婚姻,不仅是因为它的美,还因为它的生活习性,与古代的生殖崇拜相契合。古人认为,鹿“孕六月而生子,鹿性淫,一牡常交数牝,谓之聚”,可象征多子多孙。

茂密的山林中,时时传来鹿的叫声,这也引起了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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