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五味酸咸甘苦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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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以饮食调养的理论出现了,如四时五味的宜忌,过食五味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是其主要讨论的内容。五味作为药性理论最早见于《内经》《神农本草经》中。《内经》对五味的作用、阴阳五行属性及应用都做了系统的论述。《神农本草经》不仅明确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还以五味配合四气,共同标明每种药物的药性特征,开创了先标明药性,后论述效用的本草编写先例,从而为五味学说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经后世历代医家的补充,逐步完善了五味理论。

所谓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不同的药味,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由于酸、苦、甘、辛、咸是最基本的五种药味,所以扔然称为五味。五味的产生,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然而和四气一样,五味更重要的还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不同的反应,获得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总结归纳出五味的理论。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围,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础之上了。因此,本草书籍的记载中有时出现与实际口尝味道不相符的地方。总之,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涵了药物作用的“味”,而后者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五味的实际意义,一是标示药物的真实滋味,二是提示药物作用的基本范围。

五味与四气一样,也具有阴阳五行的属性,《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后世将其概括为辛甘淡属阳、酸苦咸涩属阴。《尚书·洪范》最初定义了与五行相配属的五种味:“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由此可见,酸味属木、苦味属火、甘味属土、辛味属金、咸味属水。《素问·脏气法时论》指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作用的最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

现据前人的论述,结合临床实践,将五味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及主治病证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来讲,解表药、行气药、活血药多具有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表证及气血阻滞之证。如紫苏叶发散风寒、木香行气止痛、川芎活血化瘀等。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一般来讲,滋养补虚、消食和胃、调和药性及缓解疼痛的药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药多用治正气虚弱、食积不化、脘腹挛急疼痛及调和药性、中毒解救等几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神曲消食和胃、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药性并解药食中毒等。

酸:“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药多用治自汗盗汗、肺虚久咳、久泻久痢、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滑脱不禁的病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金樱子固精缩尿止带等。此外,部分酸味药具有生津的作用,也可用治津亏口渴,如乌梅、酸枣仁等。《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指出:“五味所入,酸入肝。”故有些药用醋制可以增强其引药入肝的作用,如醋制香附、柴胡增强疏肝解郁之功。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一般来讲,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大便、清热燥湿、散寒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药多用治火热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芩、栀子清热泻火,苦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陈皮降逆止呕,大黄、芒硝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连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一般来讲,泻下通便及软化坚硬、消散结块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痰核、瘿瘤、癥瘕痞块等证。如芒硝泻热通便,海藻、牡蛎消散瘿瘤,鳖甲软坚消癥等。此外,《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有“咸走血”之说。肾属水,咸入肾,心属火而主血,咸走血即以水胜火之意。如大青叶、玄参、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咸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胃,各归所喜……咸先入肾。”故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甲、鳖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补肾作用。同时为了引药入肾,增强作用,不少药物如知母、黄柏、杜仲、巴戟天等药用盐水炮制也是这个意思。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利水渗湿的作用,故有些利水渗湿的药物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浮肿、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神农本草经》未提淡味,后世医家主张“淡附于甘”,故只言五味,不称六味。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多用治自汗盗汗、久泻久痢、遗尿尿频、遗精滑精、崩带不止等滑脱不禁的病证。如莲子固精止带,赤石脂、禹余粮涩肠止泻,海螵蛸收敛止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五味还可与五脏联系起来。如《素问·宣明五气篇》说:“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即作了概括的说明。但这仅是一般的规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黄柏味苦、性寒,作用是泻肾火而不是泻心火;枸杞子味甘,作用是补肝肾而不是补脾等等。因此不能机械地看待这一问题。

由于每种药物都同时具有性和味,因此两者必须综合起来看。明代缪希雍谓:“物有味,必有气,有气斯有性。”强调了药性是由气和味共同组成的。换言之,必须把四气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一般来讲,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同一类药物大都如此,如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有时气味相同、又有主次之别,如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气味不同,作用有别,如黄连苦寒,党参甘温,黄连功能清热燥湿,党参则补中益气。而气同味异,味同气异者其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苦杏仁、大枣、乌梅、肉苁蓉同属温性,由于五味不同,故麻黄辛温散寒解表、苦杏仁苦温下气止咳、大枣甘温补脾益气、乌梅酸温敛肺涩肠、肉苁蓉咸温补肾助阳;再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为辛味,因四气不同,又有桂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凉疏散风热、附子辛热补火助阳、石膏辛寒清热泻火等不同作用。至于一药兼有数味,则标志其治疗范围的扩大,如当归辛甘温,甘以补血、辛以活血、温以祛寒,故有补血活血、散寒止痛等作用,可用治血虚、血瘀、寒凝所引起的多种疾病。一般临床用药是既用其气,又用其味,但有时在配伍其他药物复方用药时,就可能出现或用其气,或用其味的不同情况。如升麻辛甘微寒,与黄芪同用治中气下陷时,取其味甘升举阳气;若与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与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则取其性寒以清热泻火。此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第一卷·气味阴阳》中引王好古之说:“本草之味有五,气有四。然一味之中有四气……有使气者,有使味者,气味俱使者,先使气而后使味者,先使味而后使气者……不可一途而取也。”由此可见,药物的气味所表示的药物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既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又要掌握每一药物气味的特殊治疗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这样才能很好地掌握药性,指异临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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